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202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来源:南宁树木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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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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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以下简称公园)。 住所: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78号;邮编:530031。

经营范围:主营:公园游览;生产、销售:种苗、花卉;营林生产;加工、销售:木材、木制品、人造板。兼营:公园森林游览管理, 旅游信息咨询,大型餐馆,会议展览服务,场地租赁;销售:农副产品;农作物种植、销售;家禽畜牧养殖、销售。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保护自然资源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制定具体管理制度,保护和管理经营范围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三)组织调查森林资源和主要对象的分部、数量,掌握其消长变化情况。

(四)护林防火:宣传国家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加强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五)森林资源管理:通过造林、育林、护林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等一系列经营活动,培育森林、保护森林和合理地采伐利用森林资源,使森林生产木材、各种林副产品及发挥生态效益的作用。

(六)对森林病虫害防治,防止危害植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的传播蔓延,确保森林生产安全。

(七)指导临床、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国有林场、苗圃设立、变更事项的审查和申报;负责森林公园的规划、审核、申报。

(八)回收被侵占国有林地,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强护林保地。

(九)项目建设提质,抓好项目开发建设,抓好土地项目开发谋划。

(十)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产业。

(十一)营林拓展提升,提升营林质量效益,大力拓展对外造林。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属于公益二级预算单位,其中:

 

(一)其中二级机构8个,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新塘桥管理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连山管理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百色造林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桂平造林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岑溪造林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横县造林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藤县造林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封开造林部。

(二)子公司 6个,即:广西绿宝速丰林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森林旅游服务部、广西良凤江梅花鹿产业有限公司、广西凤江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凤江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良凤江置业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9114.41万元,同比增加340.36万元,同比增长3.88%。收入预算增加主要一是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1377.5万元,同比增加578.74万元,增长72.45%;二是中央补助565.85万元,同比减少120万元,减少17.5%;三是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区直林场经营收入)7171.06万元,同比减少118.38万元,减少1.62%。

 

2021年支出总预算9114.41万元,基本支出2963.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52%,同比减少334.51万元,下降11.29%,主要是事业机构支出减少。项目支出6150.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48%,同比增加674.87万元,增长12.33%。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9114.41万元,同比增加340.36万元,同比增长3.88%。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943.35万元,同比增加458.74万元,增长30.9%;其中: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1377.5万元,同比增加578.74万元,增长13.42%;中央补助565.85万元,同比减少120万元,减少17.5%;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7171.06万元,同比减少118.38万元,减少1.62%。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9114.41万元,基本支出2963.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52%,同比减少334.51万元,下降11.29%。项目支出6150.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48%,同比增加674.87万元,增长12.3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1%,同比减少17.22万元,减少4.49%;

 

卫生健康支出103.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3%,同比增加0.69万元,增长0.67%;

 

农林水事务支出8478.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02%,同比增加365.25万元,增长4.5%;

 

住房保障支出167.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3%,同比减少8.36万元,下降4.7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963.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52%,同比减少334.51万元,下降11.2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466.16万元,占基本支出83.21%,同比增长289.52万元,增加13.3%。

 

商品和服务支出466.27万元,占基本支出15.73%,同比减少232.85万元,下降33.3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52万元,占基本支出1.06%,同比减少0.48万元,下降1.5%。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6150.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48%,同比增加674.87万元,增长12.3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自治区经费拨款安排89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中央补助经费拨款安排565.85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经营收入拨款安排4691.8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943.35万元,同比增加458.74万元,增长30.9%;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943.35万元,同比增加458.74万元,增长30.9%。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943.35万元,同比增加458.74万元,增长30.9%。基本支出48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94%,同比减少24.26万元,减少4.77%;项目支出1458.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06%,同比增加483万元,增长49.5%。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二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4%,同比减少3.34万元,减少4.75%;

 

农林水事务支出1876.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56%,同比增加462.08万元,增长32.6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8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94%,同比减少24.26万元,减少4.7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84.7万元,占基本支出100%,同比增加24.26万元,增长4.77%。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458.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06%,同比增加483万元,增长49.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48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94%,同比减少24.26万元,减少4.7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84.7万元,占基本支出100%,同比增加24.26万元,增长4.77%。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65.2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367万元减少1.79万元,下降0.5%。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15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费预算600万元,同比增加203.51万元,增长51.33%。其中:

 

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00万元,同比增加238.51万元,增长388%。

 

2)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300万元,同比减少35万元,减少10.4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开始,我局原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育林基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行政运行经费0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现有车辆78辆(含在编车辆2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4辆,其他用车5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基层部门的生产经营用车。

 

2021年新增资产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300万元购置生产用车。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200万以上财政拨款本级项目和全部补助市县项目都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共涉及5个项目,并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1年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8张)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