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南宁树木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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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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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以下简称公园)。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78号;邮编:530031。

经营范围:主营:公园游览;生产、销售:种苗、花卉;营林生产;加工、销售:木材、木制品、人造板。兼营:公园森林游览管理, 旅游信息咨询,大型餐馆,会议展览服务,场地租赁;销售:农副产品;农作物种植、销售;家禽畜牧养殖、销售。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保护自然资源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制定具体管理制度,保护和管理经营范围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三)组织调查森林资源和主要对象的分布、数量,掌握其消长变化情况。

(四)护林防火:宣传国家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加强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五)森林资源管理:通过造林、育林、护林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等一系列经营活动,培育森林、保护森林和合理地采伐利用森林资源,使森林生产木材、各种林副产品并发挥生态效益的作用。

(六)对森林病虫害防治,防止危害植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的传播蔓延,确保森林生产安全。

(七)负责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营林生产单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国有林场、苗圃设立、变更事项的申报;负责森林公园的规划、申报。

(八)回收被侵占国有林地,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强护林保地。

(九)项目建设提质,抓好项目开发建设,抓好土地项目开发谋划。

(十)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产业。

(十一)营林拓展提升,提升营林质量效益,大力拓展对外造林。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属于公益二类预算单位,其中:

(一)二级机构12个,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森林旅游服务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新塘桥管理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连山管理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百色造林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桂平造林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岑溪造林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横州造林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藤县造林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封开造林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贵港造林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南宁造林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玉林造林部。

(二)子公司6个,即:广西绿宝速丰林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良凤江梅花鹿产业有限公司、广西凤江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凤江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良凤江置业有限公司、南宁市南部壮锦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8,70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8.60万元,占比12.5%;事业单位事业收入3,632.26万元,占比41.7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985.69万元,占比45.78%。

2024年支出总预算8,706.5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9.70万元,占比10.91%;卫生健康支出134.22万元,占比1.54%;农林水支出7,421.19万元,占比85.24%;住房保障支出201.44万元,占比2.31%。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8,70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8.60万元,占比12.5%;单位资金7,617.95万元,占比87.5%。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8,706.55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546.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8.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4.3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24.22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0.00万元,事业机构2,882.30万元,森林资源培育4,411.04万元,住房公积金201.4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1,088.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8.60万元,同比减少620.96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1,088.6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0万元,农林水支出998.03万元,同比减少620.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8.6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58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0.00万元,事业机构572.68万元,森林资源培育425.3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9.4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468.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0.5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较2023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较2023年持平。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是属于公益二类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政府在购预算总金额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预算资金127.2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维护森林生态,做好植被恢复与保护,保障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设一条数量指标:森林植被恢复面积;设一条质量指标:森林植被恢复率;设一条时效指标:森林植被恢复实施期限;设一条成本指标:森林植被恢复支出成本;设一条可持续影响指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改善;设一条满意度指标:林区职工满意度。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